為打造“貴州白酒”品牌,提升貴州白酒整體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,促進貴州白酒又好又快發展,根據《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貴州白酒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黔府發〔2007〕36號)和《貴州省白酒產業振興計劃》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原則
(一)堅持品牌帶動戰略原則。
充分發揮國酒“茅臺”的引領作用,繼承和發揚貴州白酒獨特、傳統、科學的釀酒工藝,振興貴州白酒傳統品牌,支持新興品牌,促進傳統品牌與新興品牌協調發展。
(二)堅持企業主體、市場引導、政府推動原則。
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和市場化運作建設品牌基地,政府積極推動,重點培育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和品牌。
(三)堅持兼顧整體與體現差異相結合的原則。
有重點、分批次地推動貴州白酒行業整體發展,兼顧企業和品牌的差異性,統籌兼顧,形成醬香型、濃香型、兼香型等多種香型品牌并存的發展格局,構建起以全國性品牌為龍頭,省、市企業區域性品牌為梯隊的品牌體系。
二、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目標
在“貴州茅臺”品牌的引領下,整合我省白酒行業眾多品牌形成“貴州白酒”品牌,強力推進“貴州白酒”品牌營銷策劃和統一宣傳,提高“貴州白酒”品牌知名度、美譽度,樹立“貴州白酒”獨特的品牌形象。
2009—2015年,重點部署3個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,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的資金推動品牌基地建設,年均新增優質白酒生產能力1.5萬千升以上;到“十二五”期末,基地白酒銷售收入達到300億元左右,其中年銷售收入200億元以上企業1戶,年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企業1-3戶,年銷售收入5-10億元企業5-10戶,年銷售收入1-5億元企業20戶,形成一批著名商標和地理標志產品,打造5-10個國內知名品牌和10個以上區域性優勢品牌,力爭30-50戶白酒企業納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范疇。其中,貴州茅臺酒廠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白酒銷售收入超200億元,茅臺酒產量達到3萬噸左右。
三、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實施步驟
(一)2009年底以前完成“貴州白酒”集體商標申報工作。
(二)2010年6月以前完成首批納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企業申報審核工作并陸續授牌。
(三)“十二五”期間,根據我省白酒產業發展情況和各地白酒企業的發展規模、效益、市場份額,按照有關規定條件批次進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。
四、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內容
(一)黔北地區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。
黔北地區以遵義市和畢節地區為主。其中,遵義市以“一帶兩點”(沿赤水河一帶,湄潭及董公寺兩點)的白酒重點骨干企業為主體,畢節地區以貴州金沙窖酒酒業有限公司為主體納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第一批名單,打造以醬香型優質白酒為主的黔北地區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。
加快推進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新增茅臺酒各1萬噸技改工程,積極實施貴州茅臺酒廠(集團)習酒有限責任公司新增1500噸/年大曲醬香型白酒技改項目、貴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8000噸/年董酒生產線恢復改造項目、貴州金沙窖酒酒業公司10000噸/年優質白酒項目等一批名優白酒品牌技改項目。
(二)黔中地區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。
黔中地區以貴陽市和安順市為主。將貴州安酒有限公司和貴陽酒廠納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第一批名單,力爭較短時間內實現恢復和振興,打造以濃香型、兼香型為主導的黔中地區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。
積極實施安酒公司5000噸/年填平補齊技改項目、貴陽酒廠10000噸/年麩曲醬香白酒等一批重點項目。
(三)黔南地區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。
黔南地區以黔東南州、黔南州和黔西南州為主。將貴州青酒廠、貴州醇酒廠、貴州勻酒有限公司納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第一批名單,打造三個民族自治州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。
積極實施貴州青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增10000噸/年白酒擴建工程、貴州勻酒有限公司6000噸/年恢復改造等一批重點項目。
各市(州、地)政府(行署)要圍繞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扶優扶強,制定基地建設的詳細規劃和具體方案,按月調度基地內白酒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技術改造進展情況,服務企業,指導幫助企業降成本、降負擔,協調好土地、稅務、工商、準入、資金、品牌建設等各項工作。地方政府和企業對品牌發展的目標、要求、思路要協調一致,整合資源、形成合力、落實措施,確保實現發展目標和要求。
遵義市在不斷充實、發展和壯大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的同時,要通過擴大貴州茅臺酒廠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規模,整合地方酒業,進一步將黔北地區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成為我國優質白酒的重點產區和名優品牌集聚區。
五、“貴州白酒”集體商標的申報、管理工作
(一)申報工作。
“貴州白酒”集體商標的申報工作以貴州省釀酒工業協會為申報主體,向國家有關部委申報。
(二)推薦、審核、管理工作。
1.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制定《貴州省“貴州白酒”集體商標省內推薦審核管理規則》,明確進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企業的標準、條件、審核程序、管理使用規則等事項,報省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聯席會議審定發布執行。
2.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的指導下,各市(州、地)經貿委(局)按照《貴州省“貴州白酒”集體商標省內推薦審核管理規則》確定的申報條件推薦本地區企業名單,推薦材料經貴州省釀酒工業協會審核后提交省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聯席會議審定。
3.進入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企業作為“貴州白酒”集體商標的成員,在履行該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規定的審核手續后,可以使用該商標,遵守有關規定并接受監督。
六、加強組織領導
省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領導為召集人、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省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聯席會議制度,負責審核和管理“貴州白酒”集體商標的使用及協調解決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中需政府幫助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廳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、省公安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國土資源廳、省環境保護廳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農委、省水利廳、省商務廳、省國資委、省地稅局、省工商局、省質監局、省知識產權局、省政府法制辦、省國稅局、省發展研究中心、貴州省釀酒工業協會組成。
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,承辦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,負責協調解決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基地建設中出現的重大問題。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主任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兼任。
建立“推進‘貴州白酒’品牌基地建設專項資金”。從2010年起,每年從省技術改造資金和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中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“貴州白酒”品牌建設專項資金,用于品牌基地建設、品牌推廣、市場開拓、形象打造等各項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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